志愿者工作守则
   这份文件是志愿者日常操守的指引参考。这份文件列明志愿者与其服务对象、志愿者之间、所属机构、服务领域及社会建立服务关系时的道德行为标准,其应用范围包括志愿者以志愿者身份所从事的一切有关活动。
二、基本价值观及信念
   志愿者的首要使命为帮助有需要的人士及致力处理社会问题。
   志愿者尊重每一个人的独特价值和尊严,并不因任何人的家庭背景、种族、国籍﹑性别、性倾向、年龄、家庭岗位、信仰、政治观念、智能、体能、社会及经济地位、或对社会的贡献不同而有所分别。
   志愿者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发展的潜质,因而有责任鼓励及协助个人在顾及他人权益的情况下实现自我。
   志愿者有责任维护人权及促进社会公义。
   志愿者相信任何社会都应为其公民谋取最大的福祉。
   志愿者有责任运用本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去推动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务求每一个人都能尽量发挥自己的所能。
   志愿者认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会尽力加强人际关系,务求维持、促进及提高个人、家庭、社团、机构、社群的福祉,帮助社会大众预防及减少困境与痛苦。
三、有关服务对象
   志愿者首要的责任是对服务对象负责。
   志愿者有责任让服务对象知悉本身的权利及协助他们获得适切的服务,且应尽量使服务对象明白接受服务所要作出的承担与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志愿者应尽可能协助服务对象知晓在某些情况下,保密原则会受到规限,并使他们清楚知道收集资料的目的和用途。在公开个案资料时,志愿者应采取必要及负责任的措施,删除一切可以识别个案中人士身份的资料,并须尽可能事先取得服务对象及志愿者服务的机构的同意。
   志愿者不得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藉以谋取私人的利益。
   如服务需要收费,志愿者应尽量使服务对象不会因经济能力而不能及时获取所需要的服务。
四、有关志愿者之间
   志愿者应尊重其它志愿者、专业人士及义务工作者不同的意见及工作方法。任何建议、批评及冲突都应以负责任的态度表达和解决。
   志愿者应尽量与其它志愿者合作,提高服务的成效。
   志愿者应向有关团体报告任何有违志愿工作守则而危害接受志愿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并在有需要时维护那些受到不公正指控的志愿者。
   志愿者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权,并不应在不尊重其它机构和志愿者的情况下夺取其它志愿者之服务对象。
   志愿者与共事志愿者合作之间所作的保密沟通,在未获得资料来源者明确同意下,不可向服务对象透露有关其个人资料以外的沟通内容。
五、有关机构
   志愿者应向其管理雇用机构负责,提供具效率及效能的专业服务。
   志愿者应作出建设性及负责任的行动,以影响并改善管理机构的政策、程序及工作方式,务求令机构之服务水准不断提升,及使志愿者不会因执行机构的政策时而抵触这份守则。
   志愿者在发表任何公开言论或进行公开活动时,应表明自己是以个人身份抑或代表团体或机构名义行事。
   志愿者不应在未经其服务机构同意下,利用机构与外界的联系,为个人的私人业务招揽服务对象。
六、有关服务领域
   志愿者从事其服务领域工作时,应持着诚实﹑诚信及尽责的态度。
   志愿者应持守服务领域的价值观和操守,并提升专业的知识。
   志愿者对服务领域专业提出评论时,应持着负责任和有建设性的态度。
   志愿者不可就其专业资格、服务性质、服务方法及预计成效提供有误导性及/或不真实的资料。
   志愿者有责任不断增进本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志愿者有责任协助新加入志愿者建立、增强与发展其操守、价值观、与及专业上的技能与知识。
七、有关社会
   当政府、社团或机构的政策﹑程序或活动导致或构成任何人士陷入困境及痛苦,又或是防碍困境及痛苦之解除时﹐志愿者认同有需要唤起决策者或公众人士对这些情况的关注。
   志愿者认同有需要倡导修订政策及法律,以改善有关之社会情况,促进社会之公义及褔祉。志愿者亦认同有需要致力推动社会福利政策的实施。志愿者不可运用个人的知识、技能或经验助长不公平的政策或不人道的活动。
   志愿者认同有需要致力防止及消除歧视,令社会资源分配更为合理,务使所有人士有均等机会获取所需的资源和服务。
   志愿者认同有需要推动大众尊重社会的不同文化。